Methodology

資料方法與解讀限制

資料來源

本站使用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季度 Open Data,保留來源期間、下載時間、授權與原始買賣、租賃檔及 manifest SHA-256。資料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 1 版利用並註明出處。

納入條件

只保留交易標的為租賃房屋、主要用途屬住宅,且出租型態為整戶、獨立套房、分租套房或分租雅房的案件。另以租金 3,000–300,000 元、面積 5–500 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租金 100–10,000 元作為一致的資料檢核範圍。依官方申報作業手冊,租金總額是每月金額並包含車位租金;能分開計價的管理費、水電、瓦斯、網路等費用不含在內,但契約內含且無法拆分的費用可能仍保留。因此比較自己的物件時,月租應包含車位租金,另外負擔的費用再填入下方成本欄位。

比較方式

先依縣市、行政區、出租型態與坪數帶尋找樣本,計算月租 P25、中位數與 P75。P25 與 P75 先將月租由低到高排序,以(樣本數 − 1)× 分位比例定位,落在兩筆樣本之間時採線性插補。細分組合少於 30 筆時,先回退至同一行政區同出租型態;行政區仍不足時,優先保留相近坪數並擴大到同縣市,最後才使用同縣市所有坪數。結果會明確標示實際採用範圍、簽約日期與資料發布季度。

預算情境如何計算

使用者自行設定實領收入、非住房固定支出、儲蓄目標、住房占收入上限與另外住房費用。先取「收入 × 自訂占比」和「收入 − 固定支出 − 儲蓄目標」兩者中較低值,再扣除管理、水電、網路或停車等另外住房費用,得到可用月租上限。預設 30% 只是可修改的起始情境,不是本站建議。找區結果只納入同一行政區、出租型態與相近坪數至少 30 筆的公開統計,最多顯示最接近上限的 12 區;未列出不代表租不到,中位數低於上限也不代表特定物件可負擔。

不能如何解讀

實價登錄只代表已揭露案件,不是全部租屋市場。四分位數不會控制屋齡、樓層、電梯、裝潢、家具、採光、寵物、管理、捷運距離或租約條件,因此不能視為特定物件估價,也不能單靠落在 P25 以下便認定划算。

房價資料如何納入

買賣分析只保留交易標的含房地(土地+建物)、主要用途為住家用,且建物型態為住宅大樓、華廈、公寓或透天厝的案件;排除親友或特殊關係交易、急買急賣、瑕疵、債權債務影響、法拍及政府標售等註記。交易依案件編號跨發布季度去重,趨勢一律使用交易日期分季,不能把資料夾發布季度當成成交季度。

房價比較與回退

房價先依行政區、建物型態、坪數帶與最近四個交易季度尋找至少 30 筆樣本;不足時依序擴為近八季、同行政區同建物、同縣市同建物與坪數帶,最後才是同縣市同建物。畫面會明示真正採用的範圍。漲跌只在同一行政區、建物與坪數帶的前後四季各自達 30 筆時顯示,不用較寬的回退資料補算。

房價不能如何解讀

每坪單價 P25、中位數與 P75 只描述已揭露且通過篩選的成交分布,沒有控制屋齡、樓層、路段、朝向、屋況或車位拆價差異,不是特定物件估價,也不代表未來價格。

買房或租房情境如何計算

工具用相同的起始資金與每月可支配住房預算比較兩種情境。租方的起始投資本金等於買方沒有投入住房的頭期款與購屋一次成本;每個月住房支出較低的一方,會把當月差額投入替代投資。房貸採本息平均攤還,月利率為輸入年利率除以 12;房價、租金與替代投資報酬則把使用者輸入的年變化率換算為等效月變化率。

期末買方淨值等於房屋估值扣除出售成本與剩餘房貸,再加上買方累積投資;租方淨值是起始資金與每月差額累積的投資資產。房價與租金預填來自同一行政區的兩批不同聚合案件,不代表同一物件或配對樣本,所有欄位都可修改。

模型不自動納入個人所得稅效果、房地合一稅、貸款轉貸、裝潢折舊、租屋押金機會成本或每一筆物件特有費用;稅費、修繕、交易成本與其他支出須由使用者依自身情況輸入。結果只是對輸入假設的情境比較,不是投資、貸款、稅務或買賣建議。

隱私與發布

公開資料只輸出至少 30 筆的聚合統計,不輸出門牌、編號、備註或單筆租約。本站已正式公開;資料版本、樣本門檻與處理限制以本頁說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