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解讀與使用指南

房價所得比怎麼看?全國與六都的購屋負擔

房價所得比是住宅價格與家庭可支配所得的關係,不是把一個人的月薪乘十二再去除房價。這頁用同一份官方指標,先看地區差異,再看它能不能回答自己的買房問題。

先看最新共同季度:2026-Q1

以下橫條從零開始,僅比較官方房價所得比,不是宜居或房價合理性的排名。

從2024-Q1到2026-Q1,數字如何改變?

手機可左右滑動表格。

地區2024-Q1所得比2026-Q1所得比變化2026-Q1房貸負擔率
全國10.35倍9.47倍-0.88倍41.5%
臺北市16.08倍14.72倍-1.36倍64.4%
新北市13.36倍12.63倍-0.73倍55.3%
桃園市8.90倍8.43倍-0.47倍36.9%
臺中市12.33倍11.35倍-0.98倍49.7%
臺南市9.76倍8.76倍-1.00倍38.3%
高雄市9.91倍9.35倍-0.56倍40.9%

表中「變化」是倍數相減,不是漲幅百分比;房貸負擔率則是另一項以貸款條件計算的指標,兩者不能直接相減。

為什麼不能讀成「不吃不喝幾年能買房」?

分母是家庭可支配所得的統計值,並不是全部都能拿來存頭期款。日常支出、家庭人數、租屋、其他負債與銀行可貸金額都還沒算進去。地區指標也不是某間房子的估價。

例如同樣看到10倍,有頭期款、無房貸的家庭,和零存款、需要高成數貸款的家庭,當下的資金壓力不會相同。指標適合觀察整體負擔,不足以決定任何一戶應該買房。

把地區數據接回自己的條件

  1. 先用同季度、同一口徑比較地區。
  2. 再核對物件價格、可準備頭期款與貸款條件。
  3. 最後用每月現金流和期末淨值比較買租情境。

查看房價樣本 · 試算自己的買租條件

這份資料不能證明什麼?

不同地區的住宅與家庭組成不同;指標變化不能單獨分辨房價、所得及樣本結構各自的原因。這裡也沒有用平均薪資取代家庭可支配所得,或由一個季度推論未來走勢。

來源:內政部住宅價格負擔能力指標。資料範圍2024-Q1–2026-Q1;本頁沿用已保存版本,並非即時資料。來源站若拒絕連線,可由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同名指標。資料方法。

編輯更新:2026-10-23。資料期間與規則查核日見正文,兩者不是同一日期。